本期教基輕松學的主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事故損害的賠償(第29-31條)、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關注公眾號:事考必勝,每天5分鐘,輕松學教基
上期我們學習了事故損害的賠償(第26-28條),本期我們來學習:第四章事故損害的賠償(第29-31條)、第五章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本期考點一般以例子形式考單選和多選題,重點掌握以下內(nèi)容:
一、第四章事故損害的賠償(第29-31條)
第二十九條【賠償金籌措】根據(jù)雙方達成的協(xié)議、經(jīng)調(diào)解形成的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應當由學校負擔的賠償金,學校應當負責籌措;學校無力完全籌措的,由學校的主管部門或者舉辦者協(xié)助籌措。
第三十條【傷害賠償準備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舉辦者有條件的,可以通過設立學生傷害賠償準備金等多種形式,依法籌措傷害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保險機制】學校有條件的,應當依據(jù)保險法的有關規(guī)定,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鼓勵中小學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在尊重學生意愿的前提下,學?梢詾閷W生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chuàng)造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二、第五章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的責任者的法律制裁】發(fā)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學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安全隱患的整頓】學校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頓;對情節(jié)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四條【教育部門責任人的法律制裁】教育行政部門未履行相應職責,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fā)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責任學生的法律制裁】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梢越o予相應的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對擾亂正常事故處理行為人的制裁】受傷害學生的監(jiān)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2.(多選題)三年級任課老師(非班主任)在上課期間無故離開,兩個學生發(fā)生打鬧事件,造成一名學生受傷。對此應承擔責任的有( )。
3.(單選題)小學生武某在上課時,起立回答問題,后排同學陳某用腳將武某的椅子挪開,結(jié)果武某重重地坐在了地上。武某當時身體沒有任何異樣,老師只是批評了陳某幾句,就繼續(xù)上課?墒侨旌,武某感到腿腳發(fā)麻,后來發(fā)展到?jīng)]辦法正常坐著上課。父母將他送往醫(yī)院診斷,經(jīng)檢查為尾椎受挫傷,導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長期治療。對這起事故應該負責的是( )。
4.(單選題)13歲的小王同學在放學途中與同學打架斗毆,不慎將同學小偉的眼睛打傷。小偉所受的傷害應當由( )。
本期試題共5道,全部試題請點擊底部查看原文開始做題
點擊下方[閱讀原文]開始做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