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qū)農業(yè)農村局中級雇員招聘公告
2022年01月19日訊:因全面提升我區(qū)農村集體“三資”服務監(jiān)管水平的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充實廣州市黃埔區(qū)農業(yè)農村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廣州市黃埔區(q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政府雇員隊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級雇員3名。政府雇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職權,不占用行政或事業(yè)編制。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招聘崗位為“三資”管理崗,職責如下:
1.協(xié)助起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指導、督促農村集體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
2.負責農村集體財務監(jiān)督、審計工作和各項專項工作;
3.負責指導農村集體財務規(guī)范化核算工作;
4.負責指導、組織全區(qū)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等工作;
5.落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人數
中級雇員3名。
(三)招聘范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員職責與義務。
(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同時具有初級及以上農業(yè)經濟師、會計師、審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
本科專業(yè)要求:B120203會計學、B120204財務管理、B120207審計學、B020201財政學、B120208資產評估、B020301金融學、B020101經濟學、B020304投資學、B020307經濟與金融、B030101法學、B070101數學與應用數學;
研究生專業(yè)要求:A020204金融學、A020212金融碩士、A020217資產評估碩士、A020218審計碩士、A120201會計學、A120206會計碩士、A030107經濟法學、A030105民商法學、A030111法律碩士(具體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執(zhí)行)。
(五)身體健康,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年齡截止日期以報名前一天為準)。
(六)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七)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以報名前一天(2022年1月20日)為準。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錄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1月18日在黃埔信息網(網址:http://www.hp.gov.cn/)、黃埔區(qū)農村集體“三資”平臺(網址:http://www.3z.hp.gov.cn)等渠道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5個工作日)。
(三)報名方式
發(fā)送郵件報名。2022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將報名資料掃描打包報送至電子郵箱(nyylj@gdd.gov.cn)進行報名,報名材料按照“招聘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電子郵件報名材料如下:
(1)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
(6)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清單等)(應屆畢業(yè)生無需提供)。
財政供養(yǎng)人員、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可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四)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統(tǒng)一對所有報名人員年齡、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開展資格審核(初審時只對報名條件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五)筆試
1.招聘職位的招錄人數與筆試確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按實際報名人員開考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2.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考生須于筆試前領取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在廣州市舉行,筆試時間初定于2022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為閉卷考試,試題類型為綜合基礎知識,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荚嚂r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60分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本次招聘考試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4.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黃埔信息網和黃埔區(qū)農村集體“三資”平臺網站公布。
(六)資格復審
1.按擬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5的比例按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名單。用人單位于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如參加資格復審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忌鷧⒓淤Y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報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③學歷學位證書;④學歷學位認證報告;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張;⑥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⑦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清單等);⑧財政供養(yǎng)人員、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無法查閱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
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的,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復審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七)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八)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同分的,先按面試成績區(qū)分先后,按面試成績仍不能區(qū)分先后,可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區(qū)分先后,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
體檢合格且按時入職的考生,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否則由考生自行承擔。
(九)考察
考察組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組應重點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并出具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
(十)公示和錄取
按照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在黃埔區(qū)信息網、黃埔區(qū)農村集體“三資”平臺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考試綜合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遞補其他考生:
1.體檢不合格的或放棄體檢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的;
3.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
4.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5.正式通知入職后,1個月內未辦理入職手續(xù)的;
6.聘用人員從聘用之日起在6個月內辭職的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
7.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區(qū)政府雇員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我區(qū)相關政策規(guī)定調整時,從其新規(guī)定。首次聘用為我區(qū)政府雇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中級雇員年度財政撥款標準不低于12萬元,撥款標準包含單位和個人“五險一金”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活動需按照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243號)的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一)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等線下招聘活動環(huán)節(jié),考生、工作人員需出具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等。
(二)所有考生須在進入考場前出示“粵康碼”或“穗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tài)、來粵方式等情況。
(三)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或“粵康碼”“穗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等線下招聘活動。
(四)考生應自備醫(yī)用口罩,參加線下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huán)節(jié)應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他
(一)我區(qū)不負責辦理聘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等工作。必要時,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安排以及招聘職位、考試時間、地點、形式、防疫要求等,廣州市黃埔區(qū)農業(yè)農村局將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后的信息及時在黃埔信息網、黃埔區(qū)農村集體“三資”平臺網站上公布,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請考生注意關注相關信息。
本公告由廣州市黃埔區(qū)農業(yè)農村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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