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輕松學的主題是:勞動合同的訂立形式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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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關系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單位不簽: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3、勞動者不簽: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2.(單選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沒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 )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單選題)2018年6月1日張某入職某公司從事行政工作,直至2019年10月25日張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雙方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4.(單選題)小李畢業(yè)后在某公司工作,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小李被告知不能轉正,并被公司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要求他盡快交接工作,收拾物品離職,并且僅支付他實習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小李不應當獲得什么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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